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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马太和路加所记载的耶稣家谱不一致?约瑟的父亲到底是雅各还是希里?

为何马太和路加所记载的家谱不一致?


圣经本身并没有解释这个问题,因为可供参考的章节确实太少了,部分圣经学家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倾向于—— 马太记载的是约瑟的家谱(太1:1-17),而路加福音记载的是马利亚的家谱(路3:23-38),因为耶稣是马利亚受圣灵感孕而生,他并不遗传约瑟的基因,所以印证旧约的预言要指向弥赛亚(耶稣)是大卫的子孙,不仅需要约瑟的家谱,也需要马丽亚的家谱,这样似乎比较完整。


正如有解经的文章这样写:第一份家谱记录的是耶稣的社会性父亲,即约瑟。这份家谱表明耶稣出自显赫的大卫王直系后裔。因此从法律角度看,耶稣有继承大卫王位的合法权利。不过,仅从这一点还不够,耶稣还必须是大卫的嫡系子孙,若从他的母亲马丽亚论起,耶稣就符合条件。


这样的解释确认是有道理的,但对于笔者来说,就是因为太有道理了,反而觉得会有点“打圆场”的感觉。毕竟圣经上没有明说路加写的是玛利亚的家谱。如果说约瑟是希里的儿子(指的是女婿),即希里是马丽亚的爸爸,为何路加要一反常态,改变犹太传统上只记男性家谱的习惯呢?他用这样的方式写,有多少当时年代的读者能明白他是在指向马丽亚这条线呢? 当时的社会风俗是否接受以女性的父亲家谱来论证耶稣是大卫的后裔这种方式呢?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 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29)

圣经上没有明确说,我们就要带着一个谦卑的心态来寻求,而不是断定,因为我们相信,有一天当我们歇了地上的工,来见主面时,一切才全知道了,不在模糊不清了(原文作:如同猜谜)(参见林前13:12)


在圣经的范围内,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 这是本文探讨和假设的重点,既然是假设,就不具有权威性,只是把想到的一些章节摆出来,引人入胜,带着探索的心来读神的话语吧。


问:为何马太和路加所记载的家谱不一致?约瑟的父亲到底是雅各还是希里?

答:是否可以接受这种假设:雅各和希里是有亲属关系的(从两份家谱可见一斑),希里无子而终,雅各作为亲族为希里立后。即生约瑟的血缘父亲为雅各,而按着律法,约瑟被归在希里的名下,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命,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

依据:


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6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7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 8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 9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 10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5-10)

可见摩西的律法中,提倡以色列人要尽本分,通过与死去弟兄的妻子同房,为弟兄立后,免得兄弟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有意思的是,这一条律例并不是法律上惩治问责的依据,不像其他的一些律法是明确的有杀身之祸或者经济处罚的;这条律法的违规者看起来要承受的更多是道义和社会舆论上的谴责。


通过路得记的记载,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一条摩西律法并不仅限在直系弟兄之间,在实际的操作中,延伸到了亲族之间,即有至近的亲属可以实施这条摩西律法,甚至次近的亲属(波阿斯)在至近的亲属不愿意履行本律法时,依然可以实施。 而这里的至近、次近亲属很显然都不是死者的直系亲兄弟,不过,正是因为拿俄米的两个儿子都死了,所以这项权利和义务才转移到了非直系亲属的身上。(依据亲戚的远近顺序逐次选择权) (参阅路得记1:3-13,4:1-10)


为死去亲属立后(通过与死者的妻子同房)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往往是“亏本买卖”,要分割自己的财产,失去儿子(壮劳力),加上不需要接受刑事制裁,所以当事人往往不愿意这样做。而凡有愿意的(比如波阿斯),就会成为社会的美谈和尊敬的榜样。(参阅路得记4:11-12)


其实在摩西的律法颁布之前,圣经也有一次类似的记载。


1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 2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3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 4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 5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 6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她玛。 7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 8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 9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10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11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她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她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创世纪 38:1-11)

可见,给自己死去的兄弟立后代这件事,是讨神喜悦的,俄南因为自己的自私和顾忌,不给哥哥立后,就遭到了神的击杀,甚至圣经上的原话是——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所以,为兄弟立后在后来的以色列历史中应该是一件被崇尚,且相对普遍的社会风俗。


27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有几个来问耶稣说: 28「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有妻无子就死了,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29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没有孩子死了; 30第二个、第三个也娶过她; 31那七个人都娶过她,没有留下孩子就死了。 32后来妇人也死了。 33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 34耶稣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 35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36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 神的儿子。 37至于死人复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称主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就指示明白了。(路加福音20:27-37)

以上这个故事本身是撒都该人来挑战耶稣,但从一个侧面说明,以色列人一直在践行着为弟兄(亲族)立后代这条律法,一直到耶稣的时代还在谈讲。


解释完为弟兄(亲族)立后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我们再来看一个耶利米书上的预言。


24耶和华说:「犹大王约雅敬的儿子哥尼雅(又名耶哥尼雅,下同),虽是我右手上带印的戒指,我凭我的永生起誓,也必将你从其上摘下来, 25并且我必将你交给寻索你命的人和你所惧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和迦勒底人的手中。 26我也必将你和生你的母亲赶到别国,并不是你们生的地方;你们必死在那里, 27但心中甚想归回之地,必不得归回。」28 哥尼雅这人是被轻看、破坏的器皿吗?是无人喜爱的器皿吗?他和他的后裔为何被赶到不认识之地呢?29地啊,地啊,地啊,当听耶和华的话!30耶和华如此说:要写明这人算为无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为他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22:24-30)

哥尼亚(又称为 耶哥尼雅 或 约雅斤)后来果然如该预言所说,被巴比伦人掳去,且死在巴比伦,在他的后裔中,再无一人得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因为耶哥尼雅的儿子并没能继承他的王位,是由他的兄弟西底家接续他作犹大最后的君王。(参见代上3:16-17;代下36:1-10)


我们看到在马太福音的家谱中,提到了耶哥尼雅(参见太1:11),约瑟乃为耶哥尼雅的后代,那么主耶稣岂不是落在了耶哥尼雅的“诅咒”中吗?既然预言说,耶哥尼雅必没有后代坐在大卫的宝座上,那主耶稣作为救世主永永远远的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参见赛9:7),岂不是让这个预言落空了吗?神的话是不会落空的(王上8:56;王下10:10),那该如何解释呢?


按本文所假设的情况对比耶利米书的预言是可以解释的,即:雅各(耶哥尼雅的后代)生了约瑟(参见太1:16),但约瑟却不归在耶哥尼雅的这条线上(马太福音家谱是按血缘线),因为雅各为亲属希里立后代,约瑟就归都了希里的家谱线上(路加福音家谱是按法律继承权和民事的认定),所以路加福音3章23节说,依人看来,他(耶稣)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 ... 值得注意的是,希里也是大卫的子孙,只不过他不是被诅咒的耶哥尼雅这条线上,而是大卫另一个儿子拿单这条家谱线上的。(路加3:31)


这可能也就解释了为何耶利米书上的预言说,“这人(耶哥尼雅)算为无子”,算为无子并不是没有生儿子,而是所生的不算在他的头上。 虽然也许雅各当时是“高风亮节、道义楷模”,但不管怎样,这句古老的预言竟神奇般的在几百年后继续应验着。如果雅各知道自己所让出的这个儿子约瑟即将成为人类救世主的父亲,不知道雅各会作何感想?


好啦,再次重申,以上的内容纯属根据圣经背景,风俗等等的推测,并无绝对的证据。不过此时此刻,我更爱读圣经了,因为马太和路加在写福音书时,没有抄袭模仿,或者说为了后世好懂,就索性保持一致的家谱,他们这样一种严谨的态度让我欣赏,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明白这里面的奥秘,但我相信,他们既然写出了两个家谱,就一定有他们的道理和意义。


因为圣经都是 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叫属 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后书3:16-17)
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 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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